我们推行大部门体制改革,需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关注职能配置的客观需要和科学有效。我国有“大政府”传统,是与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社会化程度比较低, 市民社会和社会 组织的先天不足和发展欠缺相关联的,政府的部分职能无法转移出来,这种大环境 决定了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不会一步到位 。我国目前推行的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还决定政府职能的配置不能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完全分离。这些政府职能的性质和特点是我们的国情,应该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国外经验,把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机构改革和职能科学定位有机统一起来,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个系统化的工程统筹推进,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贸然行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英国等国家某些机构分了合、合了分的历史覆辙,才能走出我国机构精简膨胀的循环怪圈。
作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一个逻辑起点,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动性决定了机构改革必然也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从我国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的机构改革来看,我们的机构改革与职能的转变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状态,总体趋势也是机构数量越来越少,职能转变幅度越来越大,职能设置和机构设置的科学化和匹配程度也相应提高。改革的经验表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种权力配置、运行机制、协调机制的建立和运转与职能及其机构之间会产生相互的影响,推行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需要在整合职能、归并机构、优化机制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因此,我们 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时 , 还要同步协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其它各方面的改革, 才能确保大部门体制改革稳步推行。另外,在现实改革中,由于 机构改革涉及面广 , 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 , 与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改革难度大。 所以应该 科学论证 大部门体制的实施方案,稳妥慎重、 周密部署 推进策略, 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 成熟一个改一个,自上而下, 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 ,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